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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青田船寮大桥至温溪大桥段)美丽航道创建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瓯江(青田船寮大桥至温溪大桥段)美丽航道创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瓯江(青田船寮大桥至温溪大桥段)美丽航道创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关于(青田船寮大桥至温溪大桥段)美丽航道创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丽港航[2020] 5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由列年航道例行养护结余经费和美丽港航结余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瓯江(青田船寮大桥至温溪大桥段)美丽航道创建工程位于青田县瓯江中下游段,主要内容为:渡埠(锚地)一处,含道路、铺装、坐凳、树池、花坛、植物配置;墙面彩绘一处;桥下空间绿化一处。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内容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21年5月2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可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周力君联系电话:18005786192)。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缴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13802556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0日9时 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

5.4招标人定于2021年6月10日 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59号 地址:青田县塔山小区29幢7单元102室

邮 编:323900 邮 编:323900

联系人: 徐双林 联系人:周力君

电 话:18358800199 电话( 传真):18005786192

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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