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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系统管理员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丽园南路HS07-02-21C地块,东、南临迪普五金厂区,西靠丽园南路,北临官庄河。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2185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2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勘察(含高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一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一级资质;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 2021年5月27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未在发售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4.2发售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一楼前台)。

4.3售价:工本费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场3号楼1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szzx.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徐春杰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传  真:0574-87158610

8.监管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8928986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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