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业务用房及食堂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21日 |
区生态环境分局业务用房及食堂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9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业务用房及食堂修缮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0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惠风东路258号。
建 设 规 模: 本项目改造装修区域为办公大楼七至九层、食堂及部分室外区域, 总改造建筑面积为 2320 平方米。
项 目 总 投 资: 381.55 万元 。
招 标 控 制 价:3378026元 。
计 划 工 期: 60日历天,其中办公室装修(含空调)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绿化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 共分为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需提供投标人在2021年2月-4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6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宁 波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分 网 的 鄞 州 区 工 程 建 设 电子 交 易 平 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6.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通过微信群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梅月娣
联系电话:0574-8810762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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