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定于(略)年5月(略)日在衢州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确定浙赣铁路北侧闲置地块微提升种植土采购项目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浙赣铁路北侧闲置地块微提升种植土采购项目,为完成浙赣铁路北侧闲置地块提升改造,现需采购种植土,投资额(略)万元,数量(略)m3,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略)元/m3,单价包括材料、人工、机械、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运送并卸至发包人指定地点),最终数量按实结算。供货期限:(略)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报价资料的获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前携带下列材料:(略)
4.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交纳交易保证金。
5.报价函的递交
5.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交至工作人员。
5.2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9:(略)
5.3报价函包括: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
6.1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2报价在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3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各承包商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承包商自身实力考虑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6.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要求、服务要求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5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7.承包商的确定
7.1经审查通过的报价文件的承包申请人中最低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本项目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7.2第一成交候选人须在5月(略)日(略):(略)
7.2确定承包商在公示结束2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如未签合同,发包人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成交候选人也未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2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附:(略)
发包人:(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