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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发电厂房、管理区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发电厂房、管理区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E3300000001000582019001]第1次补充说明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江干区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11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 发电厂房、管理区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3〕44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临海市方溪水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临海市方溪水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水库总库容7205万m3,大坝高为78米,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Ⅲ等工程,包含拦河坝、溢洪道、发电引(供)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内容,电站装机容量3750kW。建设地址位于临海市括苍镇境内,永安溪流域支流方溪上,坝址地处方溪村上游约450m。,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15000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临海市方溪水库配套的附属工程及管理用房施工、发电厂房(级别4级)施工等,包含发电厂房(含土建、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堤防工程(级别4级)、堤顶工程、管理区附属用房(含土建、电气、给排水工程等)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4500万元,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05月1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05月1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4: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5.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有,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海市方溪水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临海市括苍镇镇区

邮  编:317000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76-85851359

传  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6楼

邮  编:310000

联系人:马丹红、别立斌、彭工

电  话:0571-87631269

传  真:0571-87631300

电子信箱:zctc2011@163.com

 

 

2021年4月2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

2

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企业”序号 2 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定 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 号),投标人应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黑名单(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gov.cn/)公布黑名单为准)。[2]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4]。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5]。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7.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个岗位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7.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序号6内容修改为“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7.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7.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序号2内容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5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黑名单(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gov.cn/)公布黑名单为准)。 行为记录的黑名单(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gov.cn/)公布黑名单为准)。[6]

三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7]。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类似项目指: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①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水利水电发电厂房施工业绩;②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该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包含发电厂房施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2]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3]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4]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5]

 

[6] 

[7]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②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4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标段概算投资在l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标段概算投资在0 1亿~0.5亿元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1亿元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元及以下且建筑物级别为5级的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由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也可以由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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