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永康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11日 |
补充公告
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B地块(村集体留用地)
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实施单元(B、C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省发改委批复的《永康田川社区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田宅村集体留用地遗留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永政办〔2020〕54号)、未来社区相关文件要求及相关规范,结合现状,出具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原于2021年1月27日下发的《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B地块(村集体留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永自然资规让〔2021〕1号)文件及相关图纸作废。
一、用地界限
金都路以南,五洲路以东,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27333平方米
三、地块控制指标
该地块为田川社区村集体留用地,具体规划指标按该地块控规实施并符合《田川未来社区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田川未来社区构建指标要求,7000平方米≤商业面积≤14634平方米。
1、用地性质:商住用地(B/R)
2、建筑密度:≤35%
3、容积率:2.7-3.1
4、绿地率:≥25%
5、建筑高度:80米,起算点按85高程系统一期91.00进行计算。
地块开发建设有关事项按照《田宅村集体留用地遗留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永政办〔2020〕54号确定。
四、规划设计要求
(一)目标定位:该地块位于永康总部会展中心东南侧,五洲路东侧,部分涉及田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未来社区实施单元核心地块,应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加强公共配套服务,营造未来社区生活场景,积极构建人性化社区生活空间。
(二)建筑后退及间距:地上多层建筑后退线如图所示,高层、地下室后退距离应满足安全、消防等规定要求。建筑间距以满足地块内部及周边日照要求为基础,兼顾安全、卫生、景观等要求。
(三)建筑日照要求:应对地块内部及周边相邻区块现状和规划建筑进行日照分析,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执行。B周边区块按《永康田川社区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实施方案》中的拟建建筑进行模拟叠加分析,并确保相互之间的影响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要求。
(四)竖向设计:考虑整体布局形式、出入口设置和景观效果,结合周边城市道路及排水情况综合确定场地标高。
(五)地下空间利用:(1)鼓励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如相邻地块为同一受让方,可考虑地下空间连通。地下室单层层高不得低于3.6米,主要用途为停车、消防及人防、供配电等配套设施。(2)地下室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充分考虑地下室与周边地块互联互通,地下室范围见图示(相邻地块地下室边线、建筑控制线如联合开发或公共通道连接使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交通组织要求
(一)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建议设置在地块西侧,人行出入口结合商业服务、慢行道、公交停靠站等设施合理设置。
(二)加强交通流线组织设计,宜采取人车分流形式,打造安全、舒适、畅通小区交通系统。应有交通影响分析专篇。做好慢行系统内外连接,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
(三)停车位配建在满足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的基础上,机动车停车位按省标的1.5倍进行配置。
(四)按规定要求满足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应充分考虑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
六、建筑景观设计要求
规划布局、建筑景观设计等应基本符合省发改委批复的《永康田川社区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实施方案》。
(一)贯彻田川未来社区城市设计要求,充分考虑会展中心、金都路、五洲路、社区文化长廊的视线通廊及西南侧山景观,加强对建筑布局、风貌、体量相邻空间环境的分析。
(二)建筑造型外形美观、新颖,立面应采用未来社区要求的立体生态绿化形式处理,突出建筑与生态环境相融的特点。建筑的主题色调应统一,且应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裙房建筑外墙宜采用石材、金属板材等高档装饰材料。
(三)着重建筑外立面处理,应做好设备平台或室外搁板等附属设施遮蔽美化设计。统筹考虑建筑标识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广告的位置。
(四)强化集中绿地设计,融合底层架空设置及裙房连廊,形成通透生活场景空间。
(五)统筹照明和夜景效果,加强出入口、环境小品等景观节点设计,与主体建筑同步建设、使用。
(六)结合建筑布局及管理使用,合理设置围墙,应采用通透、美观形式,外边线沿北侧金都路至少后退12米,其它城市道路至少后退1米。
(七)沿金都路一侧预留城市绿化带;地块南侧预留公共空间用于打造社区文化休闲长廊(结合整体设计),具体范围见图示。同时地块西侧、南侧应结合整体方案布置空中连廊,与西侧A地块等周边地块充分衔接。(本地块内除未来社区建设要求的空中连廊外,其余配套设施均由受让方投资建设。)
七、配套设施要求
(一)未来社区场景所需要配套面积依据省发改委审批通过实施方案要求。
(二)综合考虑社区物业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体育活动设施、智能配送点等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布局,方便管理使用。
(三)慢跑绿道宜结合集中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进行设计。活动场地充分考虑日照时数和休憩设施。
(四)根据未来社区整体布局,幼儿园统一在地块周边配建,本地块不配置幼儿园。
八、市政设施要求
(一)规划支路穿过项目用地内,受让方应按市政道路设计要求,负责项目范围内道路及排水等设施建设并无偿移交,为其维修养护提供必备条件,并做好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设施衔接。建议提前与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对接。
(二)按功能规模及服务需求,配建供配电、燃气调压、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明确具体位置。
(三)根据现状管线,结合相关规划的要求,对各管线的方位平面位置进行协调,采用埋地铺设。各工程管线由建设业主统一配套施工,具体要求与相关专业单位衔接。工程建设不得影响相邻现状建筑、道路等设施的使用和结构的稳定。
(四)排水设计严格采取雨污分流,正确接入金都路等周边路网。
(五)注重低影响开发建设,对场地绿化等加强雨水回用、渗透、滞留、调蓄等内容,建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
(六)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地块范围内沿路退让部分可用于绿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建设。
九、注意事项
(一)规划设计条件是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重要依据。
(二)本规划设计条件所列技术经济指标由于开发模式、布局等因素影响,可能造成方案设计中相应指标达不到给定的上限,建设单位在做项目经济测算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三)按建筑方案深度进行方案设计,平面布局、立面效果应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案,经组织评审,择优选取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四)方案报送文本按A3版面,内附电子光盘,并按要求提交技术指标审查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等内容。
(五)项目涉及人防、消防、节能、卫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内容要求,在报批方案设计之前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由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实施。
(六)未尽事宜,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永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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