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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水环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水环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水环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水环境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4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区、镇财政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建设规模:工程级别为 4 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次要和临时建筑物为 5 级。工程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咸祥镇区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最大 24 小时暴雨 24 小时排出不受淹;农田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不受灾。工程整治咸祥河(含支流)、上桥河、中排河及大湖碶河等四条河道,共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6883 米,其中咸祥河(含支流)3223 米,上桥河 1050 米,中排河 2370 米,大湖碶河 240 米;河道护岸长度 11563 米,配套农田种植修复 21300 平方米,新建景观桥 3 座,拆建机耕桥 3 座,机耕路修复 6903 米,防洪墙 4876 米及河道水生态修复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 4239.95 万元。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治理、河道护岸、农田种植修复、防洪墙、机耕路修复及桥梁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34822826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 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它标段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4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2.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7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若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外地进甬施工企业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2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3.5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09:3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0574-88403546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

联系人:宋泽成、方玉忠

电话:0574-87707752、18815285703

邮箱号:1565089655@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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