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多余石料处置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洞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7日 |
DTCQ20210508002
一、招标人:洞头区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多余石料处置
三、项目地点: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布袋岙
四、项目概况: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多余石料处置 。根据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建筑用石料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5663.21 万立方米(14487.69 万吨),其 中建筑用石料(中风化岩)5358.08 万立方米(13877.43 万吨)、宕碴(强风化 岩)305.13 万立方米(610.26 万吨),剥离物 253.84 万立方米(418.84 万吨)。扣除工程自用量及剥离物,本次处置总重量约为10500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中风化岩)约为9885万吨、宕碴(强风化岩)约为615万吨。最终以实际处置为准。
五、招标内容、范围: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多余石料处置,包括外运、处置等,具体以招标人招标要求为准。
六、时间要求:中标后三个月内开始处置,处置时间暂定10年。
七、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处置能力,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中标人若为登记注册在洞头区外的法人的,须在签订处置合同前在洞头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土石方的处置,新公司须为中标人全额出资成立,并在洞头区区域内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处置合同直接与新公司签订。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招标文件购领:
1、购领时间:2021年 5 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节假日休息);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30;地点:洞头区新城城南大道91弄14号(新城农贸市场后面)。
2、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报名资料:
提供单位介绍信、联系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8日下午15 时00分。
投标地点: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收标处。
十三、招标单位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电话:18857839099、13958779680
代理单位联系人: 林工 电话:0577-63366989
洞头区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8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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