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略)
1.1.2 项目位置:
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略)
华润南沙横沥能源站配套管线:(略)
(3)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略)
1.1.3 勘察设计范围:(略)
1.1.4 专业内容:(略)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
1.1.5 项目批准文件:(略)
1.1.6 资金来源:(略)
1.1.7 建设规模: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建设规模如下:
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新建高压燃气管道(略).(略)km,新建细沥阀室1座。场站部分新建大岗门站1座、横沥调压和气化站1座和珠电二期计量站1座,近期达产总供气规模为(略)×(略)8Nm3/a。
1、线路部分
1)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配套管线:(略)4Nm3/h;
2)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管线:(略)4Nm3/h,大岗门站-横沥调压站段设计输量(略)×(略)4Nm3/h;新建大岗门站1座、细沥阀室1座、横沥调压和气化站1座。
3)华润南沙横沥能源站配套管线:(略)4Nm3/h。
2、场站部分
大岗门站:(略)
横沥调压和气化站:(略)
珠电二期计量站:(略)
管线路由走向需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办理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复核》及《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优化设计,并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管线路由进行勘察设计。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略)
1.1.9 招标范围:(略)
1.1.(略)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略)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3 本工程近期达产总供气规模(略)×(略)8Nm3/a,线路工程测量长度(略).(略)km,申请人资质须同时符合下列(1)、(2)、(3)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1)具有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
⑤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⑥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⑦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下列工程勘察资质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1)级、GB1级和GC1(2)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并提供诚信档案证书扫描件。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燃气类专业或石油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项目负责人须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扫描件。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略)年 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完成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压力≥6.3MPa的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设计项目)。须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合同;
(2)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设计压力)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2.8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且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的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及收取合同款项。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本项目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只能允许一个。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略)
注:(略)
1.3.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3.3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 3 月 4 日 (略) 时 (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3.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3.5 (选择性条款)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略)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3.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3.7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略)
1.4 费用
1.4.1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略).(略) 万元。
1.4.2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设计工期:(略)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略)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招标人不提供。
1.6.3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6.4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1.7 招标人
1.7.1 名称:(略)
1.7.2邮政编码、地址:(略)
1.7.3 联系人:(略)
1.7.4 电话(手机)号码:(略)
1.7.5 传真号码:(略)
1.7.6 电子邮箱:(略)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略)
1.8.2 邮政编码、地址:(略)
1.8.3 联系人:(略)
1.8.4 电话(手机)号码:(略)
1.8.5 传真号码:(略)
1.8.6 电子邮箱:(略)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略)
1.9.2 邮政编码、地址:(略)
1.9.3 电话(手机)号码:(略)
1.9.4 传真号码:(略)
1.9.5 网址:(略)
1.(略) 招标管理机构
1.(略).1 名称:(略)
1.(略).2 邮政编码、地址:(略)
1.(略).3 电话(手机)号码:(略)
1.(略).4 传真号码:(略)
1.(略).5 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