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杭州市丽阳国际302-305房屋5年租赁权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拱墅区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杭州市丽阳国际302-305房屋5年租赁权 2021-04-28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或《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时适用) 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市丽阳国际302-305房屋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1ZL0391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4-2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05-21

出租底价

640082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杭州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屋名称

丽都国际302-305房屋

坐落位置

拱墅区湖墅南路186号3层(部分)、4层(部分)、505、19、20层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51809号

用途

综合(办公)用地/非住宅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10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566.15平方米

权利性质

出让/存量房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4年08月09日止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租赁范围丽阳国际三楼部分房屋(302、303、304、305),目前空置状态。因整体出租原因内部被改动的,不限于部分墙体、楼板被打通等均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负责恢复原状。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2、租赁房屋目前未办理不动产权分证,租赁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但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640082元/年

出租面积

649.50平方米

出租期限

5年

起租日

实际交付之日

免租期

/

租金支付条件

租金半年为一期,每半年支付一次

租金调整方式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106680元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办公经营,不得经营餐饮等扰民项目。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 20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必须在营业前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工商、税务登记相关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对于承租方办理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工商、税务登记相关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承租方同意且承诺不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5)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向丽阳国际大厦和管理处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6)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的检查维修,因承租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失的,应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承租方应负的其他修缮责任:承租方须承担对房屋进行改建(包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增加设备而导致房屋的结构、给排水、供电、通信系统造成损害承担修缮的责任及日常维修费用。 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与出租方签订责任书,执行管理部门规定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疏漏、整改不彻底而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承租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8)本次租赁权公开交易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4、房屋交付 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具体如下: (1)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分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租赁物业使用交接书上签字。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2)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租赁期限按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起算,不再顺延。 (3)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5、违约责任 (1)承租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交易记录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视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若承租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杭交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资金; (3) 承租方确认后,承租方若不依《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的,视为其毁约,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支付按当月金额的2%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视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若已签订),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资金(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等)不予返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违约责任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6、本次交易成交的,承租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各年租金累计在800万元以下(含)的,交易服务费按各年租金累计额的2%计取;各年租金累计在800万元以上的,交易服务费按各年租金累计额的1.5%计取。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 吴小姐 85085578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否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元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pdf
附件1:承诺函.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