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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2)义乌港库区叉车经营权公开出让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义乌市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Z22)义乌港库区叉车经营权公开出让

项目编号

CR20210508Z22

标的物基本情况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出让义乌港库区37个叉车经营权,共计37个标的,经营期限为3年(按合同约定日起算)。

交易方式

网络公开竞价 (竞价网址:www.ejy365.com)

交易条件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人须为叉车所属权人,一辆叉车报一个标的,自然人每位最多报名5个标的、公司每家最多报名15个标的。

2、竞价人须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意向竞价人,不得参加本期所有标的的竞价(请意向竞价人自行登录“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3、竞价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起始价

本次公开出让设起始价13000元/个,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

保证金

本次公开出让设竞价保证金3000元/个。

交易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要求意向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注册、报名。)

(1)注册:登录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身份选择“竞买方”),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竞价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标的列表”查看标的-“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自然人申请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以及进场叉车相应的所属权证明文件,最后提交审核。

咨询电话:0579-89906620(祝女士)

(3)保证金交纳:3000元/个,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缴,代缴保证金无效),转款时须注明具体项目名称,例如:“ (Z22)义乌港叉车经营权”。保证金、成交款项缴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

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

账 号: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交纳竞价保证金、成交款项的临时账号)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

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申请、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竞租人交纳某标的竞租保证金后,可参加该保证金数额内的标的的竞价,不得参加保证金不足的标的的竞价。

享有优先受让权的竞价人如欲行使优先受让权,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供出让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

3、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竞价时间

1、自由竞价:2021年5月7日上午8:00开始,所有标的同时开始自由竞价;

2、延时竞价:2021年5月8日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竞价人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竞价人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

成交确认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缴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到交易所(稠州北路505号6楼交易大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if !supportLists]1、[endif]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进场叉车相应的所属权证明文件;4、若是委托代理,还须携带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成交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

1、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5月12日16时前)向交易所缴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成交金额*3%的交易服务费等。成交款交款账户同竞价保证金交款账号(即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

2、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向出让方交纳入场保证金(10000元/辆),并提供入场作业叉车保险凭证(不得低于500000元/辆)给出让方。出让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提交相关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义乌港库区叉车经营权承包合同》。

3、按照合同中所列经营权出让起始日前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特别告知

关于优先受让权人说明:本期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公告标的物的原受让人未到交易所主张其优先受让权并未参与报名的,视为其放弃优先受让权。本项目公告前三日为公示通知期。

1、出让期内,出让款不递增。

2、出让方提供竞得叉车经营权数相对应的叉车停车位。为防止叉车经营者随意涨价,根据目前一般货物装箱费确定经营指导价为不超过1000元/40尺集装箱,特殊货物装箱费由双方自行协商。

3、竞得人应遵守《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叉车进场作业管理方案》、《义乌港库区叉车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

4、出让方对入场叉车统一登记注册,并统一喷漆编号、统一着装(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5、出让方定期对入场叉车复审。复审合格的,可继续经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取消入场资格。

6、入场车辆和人员须服从出让方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叉车经营者做好自身经营的安全工作,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叉车经营权竞价人在竞价前需确定所经营的叉车类型及吨位,比如普叉、抱机、重叉等;完成承包合同签订并编号喷漆后,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更换所经营的叉车。

8、竞得人在经营过程中,叉车出现任何故障,可自行维修,无需出让方审批,但禁止更换叉车。

请仔细阅读《义乌港库区叉车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叉车进场作业管理方案》、《义乌港库区叉车管理规定》。

其它事项

1、本期项目的所有竞得人,经查实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受让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4、受让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出让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受让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出让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让方有权收回受让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让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让方提前通知受让方,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让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受让方的损失,出让方除退还受让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承包款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7、受让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让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让标的均以现状出租,受让期间出让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让方同意,受让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承包期间由受让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让方所有,不得拆除。

8、若清单有多个区块,交易所有权在竞价前调整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价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

9、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0、若由于竞价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11、交易所提醒竞价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价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12、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3、本次项目由出让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价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价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价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4、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违约责任

1、竞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价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价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日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3)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签订标的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除违约责任条款确定的具体情形外,竞价人未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受让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对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4、若违约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5、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价报名。

6、出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出让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电话:0579-89906620(祝女士)、85542431

传真:0579-85544445 网址:www.ywcq.com公司微信号:ywcqjys

委托单位

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 电话:89970135

附件下载

《义乌港库区叉车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授权委托书》、《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叉车进场作业管理方案》、《义乌港库区叉车管理规定》

附则

1、竞价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价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价人。

2、《义乌港库区叉车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授权委托书》等为本文件附件,竞价人可到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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