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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G-22-1 卓普一期芯片产业园展示中心、4#楼装修、新建消防水池与泵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丽水南城G-22-1 卓普一期芯片产业园展示中心、4#楼装修、新建消防水池与泵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1043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丽水南城G-22-1 卓普一期芯片产业园展示中心、4#楼装修、新建消防水池与泵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1〕20号,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南城 G-22-1 地块,大沅街与绿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区块。

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8687 平方米,其中新建消防水池与泵房建筑面积约 1064 平方米,展厅建筑面积约 1295 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约 6328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4#楼建筑结构加固,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无地下室,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送排风系统、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工程,软装深化设计与布置工程。

(2)展厅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多媒体科技等工程,软装深化设计与布置工程。

(3)新建消防水池与泵房建筑装饰与安装工程、软装深化设计与布置工程。

项目总投资4537.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68.24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包括展陈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暖通设计、电梯设计、消防设计、结构加固设计等)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建筑、电气、装修、展陈、建筑智能化、暖通、消防、结构加固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和监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等)、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评估、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档案管理、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由此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综合考虑。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审)。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争创“九龙杯”优质工程。

4.安全质量要求: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1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

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2.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2.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解除合同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处于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2.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

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21年4月26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600759

联系人:胡巧勇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600735

联系人:徐昳皙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 话:0578-2121173、2172379 联系人:林波军、沈丽君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26日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2021年4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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