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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红旗安置房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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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B202101002
工程名称 红旗安置房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大华河东侧,天宁大道西侧,仪泗河南侧,沿江公路北侧
工程规模 220232.0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B202101002003红旗安置房项目A1#~A7#楼、A区地下汽车库、A1#门卫、A2#门卫、A1#配电房及A1#生活泵房工程 公开招标 26500.00 2021-06-1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1/4/26
集中报名地点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0/11/2 计划竣工时间 2022/12/31
公告开始时间 2021/4/26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1/4/30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 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 扬州市建管处 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02月至2021年04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 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为准(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安置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仪征市发改委关于红旗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仪发改投资发【20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红旗安置房项目A1#~A7#楼、A区地下汽车库、A1#门卫、A2#门卫、A1#配电房及A1#生活泵房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沿江高等级公路北侧,天宁大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2148.65平方米。其中:A1#楼建筑面积9950.65㎡,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 、地下2层;A2#楼建筑面积6886.96㎡,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 、地下2层;A3#楼建筑面积8623.38㎡,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 、地下2层;A4#楼建筑面积9951.35㎡,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 、地下2层;A5#楼建筑面积9950.3㎡,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 、地下2层;A6#楼建筑面积8718.66㎡,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 、地下2层;A7#楼建筑面积845.39㎡,框架结构,地上2层;A区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16881.08㎡,框架结构,地下1层;A1#门卫建筑面积9㎡,框架结构,地上1层;A2#门卫建筑面积17.64㎡,框架结构,地上1层;A1#配电房建筑面积204.24㎡,框架结构,地上1层;A1#生活泵房建筑面积110㎡,框架结构,地上1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26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8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6 月25 日,竣工日期: 2023年 8 月 18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红旗安置房项目A1#~A7#楼、A区地下汽车库、A1#门卫、A2#门卫、A1#配电房及A1#生活泵房工程图纸编号为2001001~2001012施工图纸(土方、土建、安装、桩基及基坑支护)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年02月至至2021年04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04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 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为准(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

4.2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5. 资审截止时间

5.1 资审截止时间为 :2021年05月12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工农北路165号 地 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5楼

邮 编: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任正霞联 系 人:王 璐

电 话:0514-83585860 电 话: 0514-83412539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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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工农北路123号办公楼

联系人

杨雪梅
传真

电话

0514-83582860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

联系人

王璐
传真 0514-83438289

电话

0514-83412539
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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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资审文件正文.pdf 401989
2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5597941
3 评标方法.docx 32717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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