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E3300000007000350004001]招标文件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23日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经浙发改项字【2020】253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建筑面积707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417平方米,地下9304平方米),总投资约36764.28万元,本项目改造床位 1000 张(其中正负压切换传染床位 160 张,正负压切换重症监护床位 250 张),改造手术室 40 间(其中正负压切换负压手术室 5 间)。项目建设不涉及医院新增床位,不涉及 P2、P3实验室的改造,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79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庆春路院区内,计划于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资金来源为浙医一院自有资金解决及1亿元中央划拨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二、招标范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含垃圾清运);(2)装饰工程;(3)给排水工程;(4)电气(含灯光)工程;(5)暖通工程;(6)消防工程;(7)净化工程;(8)医用气体工程;(9)弱电智能化工程;(10)机电设备等完成整个工程项目所需的各分部分项工程;(11)本工程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12)其他委托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 33254.39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自2016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注:上述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含带底商的住宅)、厂房;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自2016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注:上述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含带底商的住宅)、厂房;下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条不适用,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 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 (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3)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 (4)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 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6、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 7、一级建造师“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建造师执业章。二级建造师可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部门相关名单公告(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和网址,公示名单无效)。(执业证书原件备查;持临时执业证书的,应具有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持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暂不受有效期限制,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
? 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 11、上述第7条中“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改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持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改为“注册建造师”。
1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3、招标公告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职称证书。
1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已完成并可供招标人进行考察的业绩项目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法
|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
|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