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嘉县财政局委托,就2021-2022年度永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绩效评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永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绩效评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J-JXPJ-202101
三、征集方式:常态化征集,承诺入围。
四、实施范围:
永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当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永嘉县外区划如果引用本协议,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同意)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社会咨询机构、市场调查机构、政府研究机构、财务专业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具有有专业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并能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信息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变化、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需予以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
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②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如个别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温州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承担且开具发票的,仍须以总公司(总机构)名义申请。总公司(总机构)在申请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中还需提供:A.温州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具体名称;B.对温州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六、服务内容:
确定2021-2022年度永嘉县网上服务市场绩效评价服务定点供应商。根据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购买绩效评价服务的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绩效目标审核,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评价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事项。
七、服务范围:永嘉县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八、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规定、遵循执业准则、规则,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2、应当接受当地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九、收费标准及优惠
1、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并承诺在此基础上计算的计时优惠率(%)、计件优惠率(%)、按金额优惠率(%)均优惠不少于20%。
2、评价人员的劳务报酬,按聘请的实际工作日和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由采购单位支付给有关绩效评价单位。日劳务报酬标准根据评价人员是否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情况确定。
序号 | 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 | 日劳务报酬标准(元/天) |
1 |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 | 不高于1200 |
2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不高于1000 |
3 | 助理及以下职称 | 不高于800 |
十、服务有效期:
签订合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十一、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https://agreemet.zcygov.c/agreemet-sigup/#/sigup/olie/list),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3、供应商办理CA: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收悉此通知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k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k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bidClie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
4、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供应商响应文件(附件2)
(2)在政采云平台签订《框架协议》并盖CA章,协议编号为:YJ-JXPJ-2021。
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十二、审核原则
1、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2、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3、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的,采购机构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十三、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单位可根据入围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定点机构。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当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当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由采购单位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及以上定点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十四、履约监督
1.永嘉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永嘉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2)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
十五、业务咨询:
1.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577-67269817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站客服:4008817190转人工(供应商注册、网上操作等)。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征集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
3.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4.本项目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勿前往本单位现场,谢谢配合!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1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操作手册.pdf
附件2:供应商响应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zfcgmanager.czt.zj.gov.cn/cms/api/cors/remote/results?noticeId=7833728&url=noticeDetai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