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土告字〔(略)〕(略)号
经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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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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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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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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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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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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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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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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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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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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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略)-(略)(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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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汇大街以西,新城路以北,规划滨河南路以南,古城西街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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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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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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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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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且小于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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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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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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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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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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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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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
(略)-(略)(B)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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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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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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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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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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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略)
两宗土地整体规划,统筹配套服务设施。其中A 宗地总面积为(略)平方米,出让面积为(略)平方米,宗地中需配建6班幼儿园一处,面积为(略)平方米。
具体规划控制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肥规条字[(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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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为现状出让,涉及通电、通水、出入通路、土地平整、残余建筑垃圾等附着物的清理以及其他设施的迁移等均由土地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实施,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均可申请参加。A、B宗地整体出让,合并一个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为同时整体加价;不接受单宗土地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并说明资金来源及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应证明;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确定A宗地中配建幼儿园具体位置,并报规划部门审核确认。
4、按照A、B宗土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肥规条字[(略)](略)号)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意见书》(肥建条字〔(略)〕(略)号)的要求,两宗地应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增价竞价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自(略)年4月1日至(略)年4月(略)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五、公告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网上交易时间:(略)
六、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保证金须以竞买人的名义交纳并从竞买人账户支付,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七、参与本宗地的竞买人应充分知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肥建条字〔(略)〕(略)号),并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开发和建设。
八、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房地产开发资质(竞得人提交的各类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材料,到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1个月内缴齐全部土地价款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4月1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