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20日 |
发布时间:2021-04-20 03: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A330383128000013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龙审投〔2021〕19 号以项目代码2103-330383-99-01-90601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概况:产业园总投资约301743.56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江南涂围区内,东至启源路、西至环城河、南至海丰路、北至疏港大道,产业园总占地面积约250 亩。产业园设置了1、再生水厂(含综合管理区)(再生水厂远期建设规模为24万m3/d,30%的准四类尾水回用并按照100%利用率预留中水回用池及泵站,其余排入琵琶山周边近海,再生水厂顶部采用先行预留池体顶部荷载为50kN/㎡,后期二次设计再开发的方案,上部约有5万平方米的再开发空间,可以将停车场、科研孵化器、室内外体育培训、配套商业等以创新街区的形式建成综合体;再生水厂配套综合管理区总建筑面积为11000㎡);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双管方案,近期建设D1400-D1800污水干管约9.1公里,泵站1座);2、餐厨垃圾(200吨/日,餐厨垃圾一期工程已按土建一次性建成设备100吨/日建设中);3、一般工业固废(150吨/日);4、绿植垃圾(20吨/日);5、污水污泥(40吨绝干/日);6、排水管渠污泥(4吨绝干/日);7、固废焚烧厂(600吨/日,本项目对餐厨垃圾前端筛分物及后端脱水沼渣、污水污泥、排水管渠污泥、绿植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中的可燃物等进行处置);8、建筑垃圾(1000吨/日);9、危废转运平台(160吨/年,以油墨桶和擦机布为主,含废物应急转运站、废气综合处理站);10、再生循环利用研发及生产中心(远景预留)等10个子项目以及建设产业园配套道路绿化等。
2.2本项目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73822.0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约142755.11万元。1、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2万m3/d,15%的准四类尾水回用并按照100%利用率预留中水回用池及泵站,不含尾水排放管建设,预留池体顶部荷载为50kN/㎡;综合管理区总建筑面积为11000㎡);2、进厂主干管一期工程(建设D1400-D1800污水干管约9.1公里,泵站1座);3、污水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吨绝干/日);4、排水管渠污泥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吨绝干/日,考虑与污水污泥处理厂合建,工艺上协同处理);5、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0吨/日);6、绿植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为20吨/日,考虑与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厂合建,工艺上协同处理);7、固废焚烧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00吨/日);8、建筑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0吨/日);9、危废转运平台(建设规模为160吨/年,含废物应急转运站、废气综合处理站);并建设产业园一期工程配套道路绿化等。
2.3招标范围:一期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勘、详细勘察(含补勘),勘察服务期配合设计及工程实施配合服务;产业园整体方案及总平优化深化(包括一、二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围护二次委托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一期工程施工招投标相关配合服务、一期工程施工期间相关配合服务(设计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类甲级资质③2016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一项日处理量不低于10万m3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工程和【日处理量不低于200吨固废焚烧厂工程或日处理量不低于200吨污泥(80%含水率计)焚烧厂工程】设计项目的业绩。
3.2 本项目仅接受勘察联合体,否则不予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能划分,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方,设计工作必须由牵头人负责,投标人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日处理量不低于10万m3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项目的业绩),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4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3、省外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4月21日至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1日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
5.4 答疑时间:2021年4月30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77-26651029
招标代理: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15067898371
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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