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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GTCQ-202101)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综合大楼一层(二间)、二层房产租赁竞价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综合大楼一层(二间)、二层房产租赁竞价公告

本中心受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石桥头村一处(开发大道82—92-1号)村综合大楼一层(二间)、二层房产五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石桥头村,开发大道82—92-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一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10字第006846号,土地证号:慈国用2010第018039号;面积617.39㎡;二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10字第006849号,土地证号:慈国用2010第018040号,面积731.08㎡。本次公开竞价租赁的为一层(二间),面积88㎡;二层(全部),面积731.08 ㎡,总建筑面积819.08㎡。房屋租金底价11万,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此后二年每年租金按竞得价增加0.3万(即第四年、第五年每年租金为竞得价+0.3万)。竞价保证金2.2万元(不计息)。

租赁起止日期:2021年 5月1 日—2026年 4 月30日。第一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须在前一年租期的最后三十天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目前已出租,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

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19 日—2021年 4 月21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古塘街道办事处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办公室(三北大街518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63016328 。

  三、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 (不计息)到本中心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公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汇票方式缴入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1 年 4月 21 日下午 4:30 前。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帐号:201000045477425。收款单位: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明州路368号,电话:63038386。

  四、看样时间: 2021 年 4月 14 日—2021年4 月16 日(双休日除外);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012303,胡先生。

  五、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1年4 月 22日 下午 2:30 开始在慈溪市古塘街道办事处六楼开标室。

六、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竞价方式进行。竞价者须于 2021年4 月 22 日下午 2:30 前到慈溪市古塘街道办事处六楼开标室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本次房产公开竞价租赁由慈溪市古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63011941 。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来本中心咨询或登录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镇级平台(农交所)公告上查询。

慈溪市古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7 日

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综合大楼一层(二间)、二层房产租赁竞价须知

本中心受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石桥头村一处(开发大道82—92-1号)村综合大楼一层(二间)、二层房产五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石桥头村,开发大道82—92-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一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10字第006846号,土地证号:慈国用2010第018039号;面积617.39㎡;二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10字第006849号,土地证号:慈国用2010第018040号,面积731.08㎡。本次公开竞价租赁的为一层(二间),面积88㎡;二层(全部),面积731.08㎡ ,总建筑面积819.08㎡。房屋租金底价11万,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此后二年每年租金按竞得价增加0.3万(即第四年、第五年每年租金为竞得价+0.3万)。竞价保证金2.2万元(不计息)。

租赁起止日期:2021年 5月1 日—2026年 4 月30日。第一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须在前一年租期的最后三十天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目前已出租,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

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资格确认

1.公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不计息)到本中心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汇票方式缴入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21 日下午 4:30 前。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账号:201000045477425。收款单位: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明州路368号,电话:63038386。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本中心发给《竞价人登记表》和竞价保证金收据。

三、竞价须知

1、竞价者须于 2021 年 4月 22 日下午2:30 前到慈溪市古塘街道办事处六楼开标室凭本人身份证、《竞价人登记表》和竞价保证金收据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每个竞价人只准随带助手1人。

3、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1、竞价人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递交《竞价转让报价单》,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增价部份以1000元的整倍数加价。

  2、每个竞价人只能报价一次。

  3、由本中心现场竞价主持人宣布报价结束,此后递交的报价单一律无效。

  4、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并确定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相同(原承租人不在其中的前提下),须由竞租人抽签排序决定,排序第一者为竞得人;若最高报价相同的竞租人中有原承租人,不再抽签排序,原承租人即为竞得人。 若排序第一者反悔,可由排序第二者为竞得人;若排序第二者放弃,则本标项宣布流标。若有人拒绝抽签,其他竞价人继续抽签;若只有一个竞价人参加抽签的,即为竞得人。若都拒绝抽签,则本标项宣布流标。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不清或竞价人没有签名的;

(2)不按竞价规则填写报价单的(报价低于底价或未按本中心规定的增价幅度及整倍数报价);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价人或其委托人不符的;

(4)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1)竞价人违反现场秩序且不听劝告的;

  (2)竞价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3)竞价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五、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2)竞价人在竞价环节拒绝抽签的;

(3)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5)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6)竞价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2021年 4 月29 日签订产权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

以上价款均通过石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股份经济合社。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城北支行,帐号:201000045477425。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人应于 2021 年 4月30 日下午 4 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九、有关问题说明

1、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后方可进场装修。

2、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另行缴纳第一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以后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竞得人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或破坏原有结构的,应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装修过程中不得对现有结构造成破坏,同时竞得人负责对室内装修部分进行维修及升级,不得擅自改变土建涉及的结构及功能,如需室内调整则需经出租方同意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实行,如需扩增设备,方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 ,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4、租赁期间,房屋室外装修由竞得人自理。外墙立面装修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竞得人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不得拆除、毁坏,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如固定装修有损坏的,竞得人应进行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房屋外立面及附属场地竞得人应进行管理和维护清理,如由竞得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竞得人应及时按原标准进行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

8、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9、租赁期间竞得人在使用标的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1、租赁期间租金发票及所有保险(房屋财产保险)以及相关房屋税费及卫生费、竞得人要求开具统一发票的税费等均由竞得人负责支付。

12、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13、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回。

14、租赁期间竞得人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条件,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并支付第一年租金的10%为违约金 。

15、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6、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者参考,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本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房产租赁公开竞价由慈溪市古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63011941 。 

慈溪市古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 月 7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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