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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文化展厅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柯城区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13日
招标采购正文

我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定于2021年4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在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文化展厅采购项目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施工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文化展厅采购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资金约为88万元。施工期限:为期35日历天。施工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文化展厅采购项目(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规范和标准及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预算价879208【其中含其他暂列金额 20000 元(税前)】元,最高限价为879208【其中含其他暂列金额 20000 元(税前)】元。

2、招标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人发出的邀请函;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资料获取

3.1获取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 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衢州市西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

3.3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以上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5.3报价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正本一份,包括:

(1)报价文件封面;

(2)资格审查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资格后审承诺书;

(5)报价函;

(6)表10.2.2-6投标报价;

(7)表10.2.2-11 说明(总说明);

(8)表10.2.2-12报价费用表 ;

(9)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10)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1)表10.2.2-1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

(13)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4)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5)表10.2.2-2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6)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

(17)表10.2.2-2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18)表10.2.2-24 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9)表10.2.2-25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20)表10.2.2-26 计日工表;

(21)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2)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

(23)表10.2.2-3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24)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5)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26)表10.2.2-33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

(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报价时可不打印,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提供)。

5.4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5本项目暂列金额为 20000 元(税前),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其他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5.6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7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5.8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承包商的确定

6.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者为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6.3承包商招标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4报价在最高限价 879208【其中含其他暂列金额20000(税前)】元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5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6.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7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6.8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附: 1.投标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单

3.合同条款

4.图纸

发包人: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电话:0570-8757586/18367054001

2021年4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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