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2019年城区零星危旧房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9日 |
发布时间:2021-04-0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70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2019年城区零星危旧房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房屋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澄浪巷19弄45号、解放南路357号公寓建筑。
建设规模:为已建小区加建5台电梯及连廊。
项目总投资:5974.08万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408552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老旧小区采购加装5台电梯,主要包括新建电梯井道、连廊及相关土建基础设施,电梯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交货期:接业主通知后15天内完成交货,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后20天内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允许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 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4 投标人(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5 本项目各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6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安装维保服务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12月、2021年1月、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安装单位派遣。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现场电子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統为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报名多个标段请分別下单;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房屋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楼
联 系 人:高艳圆、丁静
电 话:0574-87117806、0574-87450825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联 系 人:朱张杰
电 话:0574-87464363
传 真:0574-8746436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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