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071][KFFFJSZ2021030011]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吴州路-春江路)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2日 |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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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吴州路-春江路)的答疑及澄清公示 | |||
| 工程编号: | KFFFJSZ2021030011 | 工程名称: | 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吴州路-春江路) |
| 标段编号: | KFFFJSZ2021030011002 | 标段名称: | 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1/3/26 | ||
| 澄清事项: | 其他 | ||
| 主要修改内容: | 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澄清(2) 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有投标人提出如下疑问,现给予解答: 1、三个标段现场移栽苗(乔木胸径、灌木地径、藻木球蓬径)按什么规格考虑; 回复:投标时按照招标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实际施工与清单不符部分,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规格和数量计入决算,并依据投标标段整体让利幅度同比例让利。 2、扬子江南路环境整治一标(吴洲路--施沙路)硬景内缺少公交站台清单,图纸内有公交站台详图; 回复:投标时按照招标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实际施工与清单不符时,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规格和数量计入决算,并依据投标标段整体让利幅度同比例让利。 3、扬子江南路环境整治一标(吴洲路--施沙路)在硬景(大型土石方)单位工程清单内,拆除路缘石图纸上未找到具体材质、尺寸,如何考虑; 回复:投标人自行察看现场,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二、提醒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另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另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指开标会现场须携带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特此澄清! | ||
| 澄清次数: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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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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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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