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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智能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31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宁波市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智能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CG2021013

项目名称:宁波市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智能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810700

最高限价(元):2810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智能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107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与总包同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4月19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华翔大厦9号楼2楼),收件人:郑玲,联系方式:0574-65778501、15957430650。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6)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7)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投标人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90661108@qq.com (8)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1)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6)(7)(8)(9)(10)条内容废止。 (12)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港路1199号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华毅

项目联系方式:0574-59188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翔大厦9号楼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郑玲

项目联系方式:0574-65778501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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