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汾口林场木材销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淳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22日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加强国有林场商品木材的销售管理工作,经淳安县汾口林场研究决定,对团源林区大径材培育项目采伐的杉木公开招标销售,招标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地点、时间:汾口林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8日下午17时止
二、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淑芳 64851325 13867408792(政府网588792)
三、招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15:00时
四、招标地点:淳安县汾口林场三楼会议室。
五、招标事项:
1、参加投标者每人交纳报名费 100元,报名费不予退还。
2、参加投标者缴纳保证金20000元,于投标前交林场财务人员验资,中标者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现场退还。如中标后弃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者弃标后由次标中标,次标弃标的,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并由招标单位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树种及规格及交货地点:
团源林区大径材培育项目间伐材(杉木)150m3左右,统货(包括规格材和杉木销);交货地点:团源林区高塘桥山脚路边,运输工具、运费及上车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方式:
采用暗标,林业局招标办公室与林场研究确定标底。开标后以高于标底的最高价为中标者。投标价低于标底的为废标。若全部废标,另行组织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看标的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看。
5、中标者经公示后无异议与林场签订《木材销售合同》,付款方式按每次检量实际数量,付清木材款,保证金抵最后一次木材款。
6、投标人中标后,经检量后的木材由中标人负责看管,看管费自理。若检量后发生木材被盗,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者必须听从林场通知的时间,及时进行木材销售检量、装运。
7、中标人负责承担木材运输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8、木材按相关检量标准进行检尺。
淳安县汾口林场
2021年3月22日
ZJEG_RSS.content.end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www.qdh.gov.cn/art/2021/3/22/art_1289638_58965039.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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