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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18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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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B202103004
工程名称 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北起站前路,南至沿江公路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B202103004001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4700.00 2021-03-1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1/3/18
集中报名地点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4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1/5/18 计划竣工时间 2021/9/22
公告开始时间 2021/3/18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1/3/23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的设计资质 B、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的设计资质 C、同时具备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03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3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 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2 施工企业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3.3.3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3.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6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仪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仪审投[202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万年大道,北起站前路,南至沿江公路

2.1.2建设规模:    项目对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进行改造,含路面拆除、道路加固等,路线长约4.2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4700万元(设计费约60万元)

2.1.4工期要求:70 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5月 18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5 月 28 日,竣工日期: 2021 年7月 26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万年大道(站前路-沿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的设计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的设计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12月至至2021年02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03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3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 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3日;

4.2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5. 资审截止时间

5.1 资审截止时间为 :2021年03月29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地 址: 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09室

邮 编: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张子娟联 系 人:朱莹

电 话:0514-83582920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364207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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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联系人

李文波
传真

电话

8358293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联系人

朱莹
传真 051483417839

电话

051483417839
邮编 E-mail 364207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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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5597941
2 资审文件正文.pdf 626877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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