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局本级及南苑幼儿园公款定期存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义乌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18日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金市财核〔2018〕42号)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就2021年局本级及南苑幼儿园公款定期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1-FW0221-CZ01
二、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存放规模 | 具体要求 | 数量 |
1 | 局本级公款定期存放 | 约2150万元 | 服务期限为1年,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中标1家 备标1家 |
2 | 南苑幼儿园公款定期存放 | 约150万元 | 服务期限为1年,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
备注: 1、存放利率的保底价:定期存款利率底价为当期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8%; 2、具体存款金额以采购人当时实际金额为准。 |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金政办发【2016】1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1、在金华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经人行金华中心支行确认,上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含)以上;
5、截止投标日,不拖欠财政资金存款收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即日起至2021年4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① 投标人的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②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③ 金融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④ 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9日13:30-14:0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4月9日14:00时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室开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资讯)
十、业务咨询:
招 标 人: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政府主楼223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464201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电子邮件地址:2772376851@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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