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行政中心食堂公开征集食用油类供应商报名要求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15日 |
宁波市行政中心食堂公开征集食用油类
供应商报名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宁波大市范围内食用油经销商、批发商、经营户。在宁波市六区(海曙、江北、北仑、镇海、鄞州、奉化)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或经营服务点,经营面积(或经营服务点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上。仓库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上,通风、储藏条件良好,仓库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
2、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所需的证照齐全。报名单位须提供本单位正规税务发票和税务清单。
3、能提供市行政中心各大食堂所需的各规格、品种的食用油配送(具体内容见附件)。配送要求:能及时按照要求保质保量配送到指定地点,应急需求情况下2小时内配送到位。配送的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及生产厂家标识明晰,来源可溯。指定专人负责,服务态度良好。
4、食用油成品为非转基因原料加工而成,生产工艺为压榨。
5、可提供近2年内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食用油类供货合同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6、同一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市行政中心食堂同类别食材采购项目的报名及投标竞价。一旦发现以上情况,一律取消征集入围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分包。
二、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及账号复印件;
(3)经营场所及仓库的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食用油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原料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
(6)近2年内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食用油类供货合同复印件3份,含2份及以上仍处于存续阶段的供货合同;
(7)配送、质量、服务保障承诺书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供货联系人、送配车辆牌号和送配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等证件复印件;
(9)其他投标所需的资料。
2、征集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至2021年3月19日17:00。
3、征集资料投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5号楼441室;联系人:王南永老师;联系电话:89182352,13456153868。
附件:市行政中心食堂食用油类要求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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