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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EPC建设项目监理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EPC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EPC建设项目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开投(2020)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片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3个子工程:林溪路(艇湖九路~普田大道)工程、林溪路-嵊州大道接线工程、艇湖南路工程、艇湖西路工程、艇湖九路(官俞路~林溪路)工程、艇湖二路工程、艇湖三路工程、艇湖五路工程、艇湖八路工程、艇湖十一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其他工程等。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4074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90000.8434 万元,监理服务费用:1381.4106万元,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区间为监理服务费用的30%-- 40%。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区间的上限价格):966.9874 万元,本工程风险控制价(为下浮区间的下限价格):828.8464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EPC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工作。

2.4服务周期:工期暂定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方式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

2.8 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是或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业务技术、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监要求:

[√]要求无监工程;

[ ]允许有1个在监工程;

[ ]允许有2个在监工程。

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资料,没有在上述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为准,由评标专家在评审时进行网上现场查询)。

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评标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提供相关依据;

3.5 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由评标专家在评审时进行网上现场查询。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0年12 月3 日起至2020年12 月24 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 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4.4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0年12月24日8时30分~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做到即交即走,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 699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入口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70000 元(大写:贰拾柒万 元整),电子保函、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应在2020年12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的有效标数量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6.2评标方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不再评分,而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审查通过的,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6.3 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4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6.5 业务质量保证:经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二年。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88号 地 址: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副楼二楼

邮 编:312400  邮 编:312400

联 系 人:袁晓瀛 联 系 人:余钿

电 话:0575-83276830电 话:0575-83018232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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