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2021-05号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弃渣及营业用房使用权拍卖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月26日 |
受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委托,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1年2月2日上午9:30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公开拍卖下列弃渣及营业用房使用权拍卖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及起拍价:
【一】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委托处置仙岩镇农村道路提升工程(沙合线)项目采挖的工程性弃渣余方21746.1立方米(折约50016.03吨,弃渣已由采挖点统一运输分别堆放在三界镇路宝佳堆放点和石山头堆放点,其采挖点至堆放点约9公里装卸及运输费的前期运输费用,参照现行“嵊州市砂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砂石、石料运输服务项目”有关招标要求计算确定,由成交方向采掘运输单位直接结算。具体数量以测量机构测量为准,弃渣主要由玄武岩碎石料构成,以弃渣堆放点实际现场堆积物为准),弃渣整体起拍价格为76.1114万元(不包含前期运费),参拍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无息,成交方成交后其参拍保证金可抵冲成交款,但需在清运前另行向仙岩镇人民政府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弃渣限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清运,逾期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详情请咨询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何总15158258177。
【二】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委托董家彦(K13+900)地段堆放点偏石料性弃渣约51607.2立方米、山泥坞(K6+100)地段堆放点泥石质弃渣约51211.8立方米(弃渣以现场勘样堆积物为准,数量以测量机构数据为准),两处合计弃渣102819立方米(约折合19万吨),整体起拍价格为205.84万元,参拍保证金100万元(保证金无息,成交方成交后其参拍保证金可抵冲成交款)。弃渣限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清运,成交后成交方需在7天内向金庭镇人民政府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无息),逾期,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详情咨询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主任18767518680。
特别提示:
1、弃渣的成交款在拍卖成交后须在成交后3天内一次性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成交方的成交佣金按总成交款的5%一次性向拍卖公司缴纳。
2、成交后,成交方需按照规定在办妥弃渣五联单准运手续。其中金庭镇人民政府二处弃渣需按照委托方设定的运输路线运输(往奉化余姚方向运输),运输条件及成本费用由成交方自负,并承担相应运输安全、道路破损修复、河道污染等相关责任。弃渣项目待装运工程按时、安全、顺利完工后,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3、委托人缴纳的资源税指本嵊州市内利用,不含出嵊州市费用,若买受人需出嵊州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该标的堆放点的弃渣以现场实物勘样为准交付,其质量状况、品质、数量差异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买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及品质、数量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及品质、数量差异担保责任。
5、参拍人参拍报名弃渣前项目须先行向仙岩镇、金庭镇人民政府进行参拍资格审查,凭仙岩镇、金庭镇人民政府资格审查单和相关符合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核准符合资质条件的营业证照办理报名。
【三】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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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使用权面积约(㎡) |
租赁期限 (大约起止时间) |
起拍 租金 |
参拍 保证金 |
委托单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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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嵊州市江滨西路6号一层西侧第1间45号 |
10.33 |
2021.5.1 -2024.4.30 |
16900元/年 |
5000 元 |
城投集团公司: 吕师傅18906853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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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嵊州市江滨西路6号一层西侧第2间44号 |
39.66 |
2021.5.1 -2024.4.30 |
65100元/年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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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嵊州市江滨西路6号一层西侧第3间43号 |
39.66 |
2021.4.20- 2024.4.19 |
65100元/年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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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嵊州市江滨西路6号一层西侧第4间41-42号 |
79.31 |
2021.5.1 -2024.4.30 |
123200元/年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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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具体房产均以现状实物为准,租期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日期协定为准,以上标的租金均为按年缴纳,首年租金自成交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缴纳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年起在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委托方缴纳,以此类推。(原承租人在办理报名并缴纳参拍保证金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成交优先权,未报名则无优先权),有关装修、水电等由买受人自负。上述营业用房使用权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租。参拍人对租赁项目应慎重参拍,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没收保证金,还应承担差额赔偿责任。营业用房使用权成交后,成交人需按规定向委托方缴纳三个月使用权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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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拍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弃渣参拍对象为具备市政府规定具有合法矿石资源加工及销售资质,同时自身具有合法堆放、加工及销售场地,并具有资金支付能力,能承诺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组织清运的单位或自然人报名,弃渣标的物报名实施参拍资格审查。凡有意参拍弃渣标的物和营业用房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和镇政府弃渣参拍资格审查单(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携带公章等有效证件)于2021年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侧三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资料费200元,并缴纳参拍保证金(请带银行卡缴纳,单位报名应对公账户缴纳保证金或保函缴纳,现金须缴入银行),保证金须于2月1日下午4:00前入帐,以银行入账为准,不按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作无竞买资格处理。开户银行:工行东城支行;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 1211027419248018638。相关资格办理请提前咨询委托方。
以上标的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参拍人应重视阅读特别提示及勘察现状情况,了解咨询详情,委托方及拍卖人就此类事项不作质量保证。标的报名人数需达到二人及以上方可开拍,不足二人的,该标的权不予拍卖。买受人成交后三天内按规定缴纳标的款及拍卖佣金,逾期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特别提示:疫情期间请各意向竞买人及相关人员由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南门进行测温及健康码检验后方能进入,拍卖会现场只允许竞买人本人佩戴口罩进入,请各方做好相关安排。
三、拍卖看样及咨询:
详见各标的栏联系人电话,并在公告期间自行提前与委托方联系。
四、拍卖报名咨询电话:13705855988、83360393 83003062
咨询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侧三楼);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
竞拍人在参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拍,即须为竞拍人对《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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