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溪镇车站村房屋招租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义乌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10日 |
发布时间:2021-03-10 09: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苏溪镇车站村房屋招租
一、招租原则
本次公开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租店面基本情况
受苏溪镇车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公开招租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0间店面及地下室,共计11个标的,详见《区块清单》,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房屋以实地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三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用途:经营性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和噪音、粉尘等项目。
三、招租方式、报名条件、租金起始价
(一)招租方式: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
(二)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和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的竞价(请意向竞租人自行登录“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三)租金起始价:详见《区块清单》。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四、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详见《区块清单》,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16时。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包括网银、手机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若以银行转账交纳保证金的,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转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例如:“车站村店面”。保证金收款账户为(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账 号:1208 0212 1910 0029 448)。
2、竞租保证金的返还: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交易所收到保证金收据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但其有依照本文件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则不予返还。
3、竞得人有依照本办法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没有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交易所服务费,抵交服务费后若有多余的,则多余部分用于抵交租金。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五、公开招租程序
(一)公告: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招租公告。
(二)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公告,有疑问可向出租方和交易所咨询。
(三)本次公开招租所面向的竞租人,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
(四)报名期间,拟参加竞租者可对现场进行察看,但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
(五)在公告期内,须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六)交易所组织各竞租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竞价。
(七)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交易所在公司网站上公告本次公开招租成交结果。
(九)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
(十)出租方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及其附件。
(十一)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16时(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义乌产权交易所六楼608室(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三)报名方法:
1、拟参加竞租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向交易所报名。
2、拟参加竞租者可到交易所查阅招租公告、办法等资料,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交易所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
3、竞租人报名时应向交易所提交:
(1)填写清楚、完整的《农村产权交易受让申请书》。
(2)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
4、报名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
七、现场竞价
(一)竞价时间:2021年3月17日下午14:30
(二)竞价地点:义乌市苏溪镇车站村办公楼二楼
(竞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
(四)竞租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
(五)现场竞价具体程序:
1、竞租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竞价现场;
2、主持人点算竞租人;
3、主持人介绍基本情况;
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幅度;
5、现场竞价开始;
6、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现场竞价以举牌的方式进行第一年租金报价,以第一年租金底价为起叫价,加价幅度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主持人可视场上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7、主持人确认应价后,继续竞价;
8、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人再加价,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并宣布该报价者为竞得人。
9、竞租成交后,竞得人和交易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款项支付、租金支付、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
(一)款项支付:竞得人须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3月22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履约保证金2000/标的,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收款单位和银行账户为(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账 号:1208 0212 1910 0029 448)。
(二)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后一年租金,以后每次依次类推。(具体交纳数额及时间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
(三)合同签订:付清款项后,根据出租方通知,按期签订《租赁合同》。
(四)移交手续:按《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按店面现状办理移交手续。
九、违约责任
(一)竞租人未按照招租公告、办法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得资格。
(二)竞租人应对报名承诺事项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项目成交后,若竞得人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付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五)若违约人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六)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七)出租方有权在投标开始前依法撤回投标标的。若因报名店面数量不足、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投标,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等损失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3号、8号店面因建筑面积不足45㎡,实际第一年成交租金按照下调3000元/间收取(即第一年成交租金=现场成交价-3000元)。
(二)现场竞价标的次序按照《区块清单》顺序进行。竞得人店面数量根据该竞得人报名店面数量进行确定,不得减少数量,只能下连(除录取时店面数量不足竞得人报名数量的情况以外)。
(三)竞租人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工作人员指引入场。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在场内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或起哄,不得阻扰其他竞租人的投标,不得阻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开标活动,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外,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行为经劝阻无效,工作人员有权请其退出场外,并有权中止或终止投标活动。
(四)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经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如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七)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使用期间,确保秩序和安全生产,如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件,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八)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需要以及村集体规划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九)承租方竞得本场地后,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承租期满后应如期交还,承租方设立的设施应自行撤除或处置,否则归出租方所有,逾期交还应赔偿出租方损失。承租期内,出租方所属房屋如遇国家征收获得赔偿款归出租方所有。
(十)若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办证手续、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店面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清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十一)店面经营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及相关税费由各承租户承担。水电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二)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市场提升改造或改建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十三)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在2020年3月16日前可对招租资料进行修正,如有修正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公司网站、微信予以公布,并在投标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公开告知全体参加竞租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招租终止。
十三、附则
(一)竞租人在报名时应按交易所要求向交易所出具书面的《农村产权交易受让申请书》,该《农村产权交易受让申请书》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二)竞租人须遵守本办法规定的事项,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乌市公共资源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义乌市苏溪镇车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3月10日
区块清单
| 区块 | 房屋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第一年租金起始价(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 标的1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1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2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2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3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3号店面 | 25 | 32000 | 5000 |
| 标的4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4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5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5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6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6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7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7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8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8号店面 | 25 | 32000 | 5000 |
| 标的9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9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10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1楼10号店面 | 45 | 32000 | 5000 |
| 标的11 | 苏溪镇人民南路138号地下室(10间) | 450 | 24000 | 5000 |
| 1、租赁期限: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 2、标的1-10号店面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间。地下室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 3、以上标的用途为经营性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噪音、粉尘、生态污染等项目。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房屋以实地现状为准。 4、标的3号、8号店面因建筑面积不足45㎡,实际第一年成交租金按照下调3000元/间收取(即第一年成交租金=现场成交价-3000元)。 5、现场竞价标的次序按照《区块清单》顺序进行。竞得人店面数量根据该竞得人报名店面数量进行确定,不得减少数量,只能下连(除录取时店面数量不足竞得人报名数量的情况以外)。 6、联系方法 义乌市公共资源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电话:0579-89906616(丁小姐)传真:85544445 地址: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网址:www.ywcq.com公司微信号:ywcqjys 苏溪镇车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虞先生 13750935181 黄先生 13566734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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