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月湖翠湖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监理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9日 |
发布时间:2021-03-09 05: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8312800001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月湖翠湖生态廊道项目监理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龙审投[20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龙港市新城中央商务区,东侧为海蜃河,西侧至月湖路,南侧临世纪大道,北侧至滨江大道。其中:红线范围总面积为805528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为259346平方米,绿化面积403645平方米,铺装面积134743.6㎡,新增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绿地率73.9%。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滨水绿化设施建设、园林景观建设、人行桥、水利配套建设、景观亮化工程、城市书房改造、配套设施工程等。工程费用约为14402.01万元。
2.2招标范围:龙港市月湖翠湖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本工程附件材料及发包人要求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优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本工程施工包括滨水绿化设施建设、园林景观建设、人行桥、水利配套实施、景观亮化工程、城市书房改造、配套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无在建监理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投标人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且在有限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1日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zjlg.gov.cn/col/col1229004774/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日9 时30 分,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3 月10日至2021年3月15日。
5.4 答疑时间:2021年3月16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须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7.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科
电话:13706879268
招标代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396712709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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