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新村建设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9日 |
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新村建设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5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新村建设一期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2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60平方米,其中住宅32644平方米,物业、社区及其他配套用房3624平方米,机动车库711平方米,非机动车库1046平方米,地下室3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5020.35万元
工程造价:12041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包括项目交付使用后产权契税办理、决算完成等);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招标代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除外)、造价咨询(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跟踪审计、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现场管理、产权办理及资料归档、监理等服务;其中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由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上述①或②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提供的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或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除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认定有效的情况外】。
3.2.2拟派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造价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造价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6室
联系人:许钗英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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