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9幢厂房租赁项目(CQ2021015)信息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2月22日 |
本中心受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9幢厂房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1015
二、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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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
(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租金递增
(方式) |
优先权人 |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
是否 腾空 |
|
1号 |
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9幢厂房(屋面除外) |
4073.91 |
3 |
879965 |
0 |
无 |
无 |
是 |
是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每年的租金。
2. 建筑面积:标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项目规定
1.该项目竞买人须取得袁花镇阳光科技小镇工业项目准入审查意见书。
2.受让方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1元/月*平方米,按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缴纳。
3.上述标的厂房设有3T货梯,受让方须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货梯)使用登记。
4.标的租金根据袁花镇国有厂房招商办法按实调整(详见附件5)。
5.租金递增:无。
6.租赁用途限定:符合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7.装修期:无。
8.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9.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10.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受让方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1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四、受让资格
受让方应为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不得参与竞价。
本标的物竞买人的投资建设项目须符合标的物所在辖区各级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投资、建设、经营,竞买人请自行到该标的所在地的政府、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了解该区块的产业导向、环保、节能、消防安全要求等,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责任。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翟佳贤,联系电话:18257394103。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确认竞买人资格。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9:00 ~3月2日16:00(节假日除外)(建议于2021年3月2日上午前注册报名,以免影响缴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3.缴纳交易保证金。
竞买人根据网上报名打印的《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指定的账号,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2021年3月2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缴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人应确保缴款人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系统将视为保证金未缴纳成功。交易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4.现场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一楼要素交易窗口。
竞买人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后,提交以下资料赴交易中心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表(附件1);
(2)竞买承诺书(附件2);
(3)《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
(4)竞买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袁花镇阳光科技小镇工业项目准入审查意见书;
(6)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具竞买资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4)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5)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9:30;
地点:本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九、交易保证金退转
本项目不设交易保证金。
十、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成交总价计算,以每个标的成交总价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受让方按以下标准收取:
(1) 100万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额0.8%;
(2)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5%;
(3)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4%;
(4)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3%;
(5)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2%;
(6)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1%;
(7)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08%,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成交原则
1.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得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承诺的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报名申请资料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书面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
2.项目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二、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 付款时间及方式:租金支付采取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租金在收到转让方缴款通知后的30天内支付,竞得人将租金款项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本项目不设交易保证金,成交价款不进要素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4.交易服务费: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5.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 = 前一年租金 *(1+增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十三、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模板可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竞得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受让方。
十四、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除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
(2)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参加竞价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
(3)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4)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成交后放弃受让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8)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五、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六、其它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2.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向本中心提交交易申请的相关资料,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4楼405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73-87657728
项目交易文件请点击本链接下载。
要素交易(手机端、电脑端)网上报名、网上竞价操作说明详见: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资料下载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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