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新村建设C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2日 |
发布时间:2021-03-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新村建设C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新村建设C地块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639平方米,地上约156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3902平方米,建筑密度26.91%,容积率1.01,绿化率30%。整个工程地上建筑包括6幢3层的底层住宅,2幢9层多层住宅,1幢配套用房及1栋配电房
招标控制价:960561元。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工程监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咨询,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按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认招标内容。
其中:(1)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结算审核)。
标段划分:1个
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度标准。
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由①②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牵头及联系工作。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其它要求:招标(代理)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3月22日16时00分。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网 “乡镇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
5.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 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 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4 CA 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由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线上支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户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注意:投标人须从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潘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室
联系人:任倩 金星星
联系电话:0515-2783157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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