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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塔石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龙泉市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2021- 15F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塔石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工程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泉市人民政府石达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委托运营(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龙泉市塔石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龙泉市塔石金岗废水处理厂东面

2.1.3 建设规模:龙泉市塔石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08.5平方米,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160平方米,新增道路面积693平方米,绿化面积255平方米;新增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调节水池、脱钙反应池、脱钙沉淀池、缓冲池、一级缺氧池、二级缺氧池、好氧池、MBR 膜池、一级反硝化滤池、二级反硝化滤池、清水池、废水池、设备间、配电间、脱水机房、控制室、值班室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及委托运营(O)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③工程施工。包括所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⑤工程移交;⑥项目运营。包括龙泉市塔石污水处理厂存量工程及总氮处理工程的整体运营;⑦总氮处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 建设工期及运营期要求:

(1)建设工期:8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图纸)

(2)运营期:5年

(3)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 239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14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58.38万元。

2.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设备质量标准: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运营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出水各项指标均达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中的任一项: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6.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类专业或环保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或者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专业或环保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投标人拟派运营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组成单位的工作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日9 时3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 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上发布。

7其他

1、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 》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人(或负责运营的联合体组成单位)需在龙泉当地设立运营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运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人民政府石达石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石达石街道振兴路58号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联系人:潘奥   联 系 人:何先生、郑女士

电 话:18358857778    电 话:0578-2185318

邮 编:323000邮 编:323000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3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zip
龙泉市塔石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3.3(终稿).doc
招标公告.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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