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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部分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1年2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部分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部分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2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鄞州区测绘院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河街道。

2、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分局档案库房装修工程,鄞州区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及设备搬迁工程。其中分局档案库房装修工程位于沧海路的鄞州区测绘院实验楼,产权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该楼共四层,涉及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约1850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约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实验楼实施装修工程,库区及相关区域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大楼给排水、电气工程、暖通空调、智能化等公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以及加装货梯一部。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及设备搬迁工程为局大楼一楼原不动产登记大厅改造装修,涉及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包括海洋动态监管中心62平方米和海洋动态监管成果展示馆1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海洋动态监管中心和海洋动态监管成果展示馆实施精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暖通空调、智能化等公用设施配套改造工程,室外地坪附属工程以及成果展示馆配置投影视频会商系统一套和海洋动态监管中心业务设备搬迁等工程。

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98.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4.15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535.1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5.7万元(含勘察费用),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524.15万元)。

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及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6、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7、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8、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9、安全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装修类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2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

3.2.4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装修类项目。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在该系统完成录入。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

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联系人:臧文琼

联系电话:0574-89293836

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城国贸1101室

联系人:张 维、李丹亚、陈忠杰

联系电话:0574-87354620、1896827358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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