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中心一期3、4号楼委托运营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2月20日 |
发布时间:2021-02-20 15: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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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NB2021DF100188 监测编号 NB2021DF100188 标的名称 浙江创新中心一期3、4号楼委托运营 基本运营管理费(万元) 0.000000 挂牌日期 2021-02-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1-02-24 资产概述 浙江创新中心一期3、4号楼(以下简称“标的项目”)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物业,为更好地集聚高端人才资源,提升人才科技服务,打造全省人才发展高地,形成“高端人才育高端成果、高端成果筑高端产业、高端产业聚高端人才”的良好生态,现将标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商运营管理。 经营权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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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2-10 挂牌公告期 7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本项目无基本运营管理费 2、招商运营考核奖励在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保证金应由意向运营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运营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运营方递交运营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2、交易方式采用综合评议方式。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甬产权〔2020〕8号规定收取。4、意向运营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运营合同》。5、报名时间即为挂牌时间,意向运营方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方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委托方为国有企业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运营项目委托方公章,政府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运营项目委托方公章;意向运营方单位公章前来办理现场核准手续,完成核准手续后领取评议文件,地点: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315室,委托人于2021年3月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6、项目成交(即评分制中最高分)后,参议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委托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7、标的物的招商产业方向应为: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新材料、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生命健康。8、对外招商租赁合同租期原则上1-3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商业除外),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须报委托人同意。所有租赁合同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控制价,免租期最长不得超过1月/年。租金控制价分别为2021年度2.0元/平﹒天、2022年度2.1元/平﹒天、2023年度2.2元/平﹒天、2024年度以后的租金控制价根据租金评估报告确定。对于经委托人书面认可的重要的产学研机构、孵化平台、龙头企业、优质高成长企业或其他享受一企一策的项目可不受控制价限制;对于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的其他特殊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租赁合同租金,实际租赁合同租金可不受当年度控制价限制。9、每年度的委托费用:(1)基本运营管理费:0元。(2)招商运营考核奖励:委托运营期间,委托人对运营方的招商运营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情况给予不超过运营方摘牌价格即招商运营考核奖励报价(报价最高80万元)奖励(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见附件三)。因项目载体交付时间未确定,最终招商运营考核期根据委托运营合同确定。招商运营考核奖励在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支付。10、委托运营范围:东部新城润东大厦,3#、4#楼标办面积,合计地上建筑面积约2.7万㎡。11、运营方代表委托人进行标的项目对外招商招租,并代表委托人参与相关招商招租谈判;12、运营方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做好标的项目的产业导入、产业培育及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13、运营方的运营团队应在产业导入、产业培育及运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14、运营方应充分整合多方资源,为标的项目导入适合的产业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海内外知名科创孵化机构、知名院校研究机构、产业服务平台等,并在产业导入、产业培育及运营管理等三方面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为入驻的高科技项目及高层次人才做好孵化服务工作;15、运营方应督促承租人履行租赁协议约定内容,督促承租人将租金按照实际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内打入委托人账户;16、运营方应制定园区运营管理标准,对园区进行智能化管理,将科创中心打造成智能、科技化的园区;17、运营方应配备优秀的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18、运营方应在年度初向委托人提交本年度招商计划、管理计划,经委托人认可后实施;19、运营方应将园区打造成产业业态丰富,包括各类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孵化器、加速器、产学研平台等的园区;20、运营方有义务建立全面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服务入驻企业,保证企业客户满意度;培育产业发展,项目内每年需至少有一家企业满足毕业要求;21、运营方有义务辅助项目取得各级荣誉资质。22、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详情见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2、服务期限为三年。3、运营面积为27000平方米。4、运营合同附件详情见附件。5、招商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意向运营方,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评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9点30分,递交地点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综合评议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实缴)5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须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的招商运营经验(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方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委托方为国有企业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运营项目委托方公章,政府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运营项目委托方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000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31019836710505000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东城支行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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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200768535205Y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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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包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74-8719538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315室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nbcqj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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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运营合同 需要 需要 需要 运营合同中委托方的相关性质资料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2019年度审计报告 需要 需要 需要 保证金转账凭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 需要 需要 需要 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 需要 需要 需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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