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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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 本次招标的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备案,批准赋码为:2020-330503-70-03-167407,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计划总投资约33005.13万元。招标人为湖州南浔新能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编号为NJSG(H)2021-005。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浔经济开发区漾南村东马北路西侧 2.2项目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其中已建面积约2.9万平方米。包括1、2、3、4车间、办公楼、传达室及室外配套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的细部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各单体土建、水、电、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配套、绿色、环保等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含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体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电梯、弱电及室外配套等(不含智能化及绿化)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前期五通一平、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 ③总承包管理服务:指应由招标人完成的工作交由总承包单位实施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前后期(除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外)的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档案、水利、气象、排污、白蚁防治等)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由招标人支付的费用除外,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2.4计划工期:4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需在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完成) 2.5投资估价:约33005.13万元,其中概算建安费约19577.57万元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 2.7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1.2二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必须为1.2条二者联合,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条。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有效备案资料):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选派2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无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派遣(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遣),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网页直接截图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由设计单位派遣(如为联合体,由成员单位派遣)【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网页直接截图即可)】。 注:因本项目时间紧,各子项目开工时间、规模、专业、类别等不同,中标人必须按实际工程需要增派符合本项目的需求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3.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外);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四、招标方式及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评标和定标。(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0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由各投标人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2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6.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2.1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2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2.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3.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浔新能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25 联 系 人:丁文学 电 话:0572-3085000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联 系 人:沈平红 电话:0572-3705986 九、 软件技术支持电 话:0572-2220028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4009980000 联系人:国泰新点 电话 :0572-2220028、18657183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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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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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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