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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湖街道太阳公寓、月湖人家、紫金梅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1年2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月湖街道太阳公寓、月湖人家、紫金梅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月湖街道太阳公寓、月湖人家、紫金梅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4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湖街道太阳公寓、月湖人家、紫金梅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房屋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落实资金保障;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414.88万元,区级财政承担5122.3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三个小区,改造总建筑面积30.4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456户。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537.2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7456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控制价:198.98万元。

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和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以及按规范要求应由设计人承担的其他任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所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

3.4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服务指南栏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小民(1596804080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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