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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市公安局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市公安局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改造工程) 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舟发改审批[2020]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202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市公安局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改造工程) ;
2.2工程地址: 舟山市临城;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主楼一至十四层办公室及会议室、附楼A一层二层寝室、附楼B一层空调更新改造,吊顶拆除,新做吊顶、墙面乳胶漆等内容。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主楼一至十四层办公室及会议室、附楼A一层二层寝室、附楼B一层空调更新改造,吊顶拆除,新做吊顶、墙面乳胶漆等内容。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 :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安全许可证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安全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A类安全考核证书真实有效,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提供任职文件;
3.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无在建项目, 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3.7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8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其他: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建立企业联系卡。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 于 2021 年2月1 日至 2021 年 2 月5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等资料。(投标人注册相关事宜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
4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城街道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8号楼 地 址:定海区环城南路482号三楼
邮 编: 316000 邮 编: 316000
联 系 人: 夏处长 联 系 人: 应峥娜
电 话: 0580-2280888 电 话: 0580-8230150 、1951807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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