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项目(溪南区块配套道路)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1月28日 |
发布时间:2021-01-28 04: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项目(溪南区块配套道路)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投〔2020〕14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m2) | 高度 (m) | 层数 (层) | 结构 类型 | 预算造价 (元) | 工程规模 (大、中、小型) | |||
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暂定价元,暂列金元,暂定项目金元。 | |||||||||
建筑面积合计 | m2 | ||||||||
其它: | |||||||||
建设地点 | 质量要求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
工期要求: | |||||||||
√2.1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项目(溪南区块配套道路),包括溪南路改造(南门街至解放南街),庆同路改造(江山脚路至环城南路),东地块北侧路改造(解放南街至大桥南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内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花岗岩铺装、污水管网、雨水管网、路灯基础、标识标线等,预算总造价为9070581元(其中含暂定价109000元,暂列金270000元,暂定项目金0元)。
2.2建设地点:武义县城区溪南路、庆同路、东地块北侧路。
2.3工期: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www.zjwy.gov.cn/col/col1229150614/index.html)“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模块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2021年2月26日17时止。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电话:0579-88046815或招标代理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8257468990、18266971703。
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先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具体通知详见中心网站2016年5月27日“关于采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及2020年3月4日“关于疫情期间取消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注册原件现场核对工作的通知”】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www.zjwy.gov.cn/col/col1229150614/index.html)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4.4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CA电子签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锁递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注: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企业,均可在武义县交易平台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具体详见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020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CA互通互用工作的通知”。CA证书及电子签章申清和使用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咨询。联系方式:打开www.tseal.cn,在网址右侧点击“在线客服”获取自助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2020】1号)文件精神,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并签字确认(同时扫描招标代理提供的二维码进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后须立即离开开标现场,采用钉钉群直播方式观看不见面开标实况。(注:未进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日14:30时止。
5.3CA锁和备用U盘(如有)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4:30时止,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县城温泉路157号建行停车场门卫室门口)。投标资料收取工作全程以钉钉直播形式录像保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根据武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疫情期间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执行健康码核对、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防控措施,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5.5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CA锁和备用U盘(即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投标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CA锁和备用U盘、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代表手机号、钉钉号、身份证号、CA锁解锁密码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挂网“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的单位(且本次招标项目专业类别与公示信息上的信用类型相符;未取得相关信用等级的单位不需提供)需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打包递交(★不接受其他快递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2楼,收件人为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收到邮寄的锁后由招管办、交易中心及代理公司一起封存。同时招标结束后由代理公司负责将需邮寄的CA锁寄回。
快递单应根据附件格式内容填写(因EMS快递细分类问题,面单形式不同,只要求按提供的内容填写,具体格式要求附后),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备注应注明“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项目(溪南区块配套道路)项目投标”。投标人应保证快递面单上的寄件人与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一致。(注:为加强投标人信息保密工作,快递单及包裹外观其他部分均不得显示单位名称或标志。违反本条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快递材料送达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4时00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请投标人认真估算好快递送达所需时间,以免影响自己的投标资格。
附件:
快递单格式
寄件人:XXX手机:XXXXXXXXXXX
寄件单位:(不得填写,快递外壳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
寄件地址:XXXXXXXX
收件人:国淑年手机:18767963077
收件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收件地址:浙江省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2楼
备注: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项目(溪南区块配套道路)项目投标,请送至收件人亲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wy.gov.cn/col/col1229150614/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城俞源街壶山广场10幢5楼
电话:18257468990、18266971703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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