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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桐庐县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 DDZX2021-CS-TL001)

采购单位: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姚家炜

采购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王超

2021年01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受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委托,现就桐庐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DDZX2021-CS-TL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

采购内容

数量

上限价

桐庐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1项

19.8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特定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到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上自行查看和下载。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交到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在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桐庐县迎春南路61号萧商大厦20楼2012室

联系人:王超

电 话:13758248175

2、采购单位: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地 址:桐庐县龙潭路127号

联系人:姚家炜

联系电话: 15824440018

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规划背景

桐庐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钱塘江中游,介于北纬29°35ˊ~30°05ˊ和东经119°10ˊ~119°58ˊ之间;东接诸暨,南连浦江、建德,西邻淳安,东北界富阳,西北依临安。以县城为中心,东20公里(径距)至牛峰岭界富阳,南19公里至羊峤顶界建德,西39公里至太阳山界淳安,北13公里至陈家山界富阳;东南27公里至火烧湾顶界浦江,西南12公里至大岩山界建德,东北16公里至横山埠界富阳,西北41公里至高塘界临安。虽受到杭州全市个人小汽车限牌政策的影响,但“十三五”期间,小汽车仍呈现每年增长的趋势,截至2020年8月,桐庐县汽车保有量约66699辆。随着市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功能的不断优化,城市小汽车的保有量及外来小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停车供需矛盾问题日益突出。虽然在道路建设方面力度较大,“行车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然而,由于中心城区的停车设施建设远滞后于实际需求,停车设施的总量不足、构成比例不合理、停车设施用地保障不够等问题十分突出,今后一段时间,如果不能处理好停车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将极大影响桐庐县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为努力实现“综合交通动静协调、静态交通供需平衡”的目标,根据《桐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方案主要研究区域是桐庐县城中心城区

三、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年限:2021年-2025年。

四、规划主要内容

回顾“十三五”期间停车场规划建设及发展成果,并指出当前的主要问题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分析“十四五”停车场规划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预期的发展变化

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城市规划情况制定“十四五”停车场规划建设原则和目标

? 提出“十四五”期间停车场规划建设的重点任务

? 提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的保障措施等其他要求;

五、服务时间:2021年2月28日之前提交相关规划成果。

六、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现有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规划初稿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规划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稿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八、代理费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 +开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桐庐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5

本项目不集中进行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6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在开标4天前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如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须修改磋商文件内容的;招标人于磋商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修改答疑内容,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

7

响应文件组成: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 份;副本各2 份。

8

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9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在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开标,供应商应当派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

10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期满无异议,发布中标公告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12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3

采购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磋商文件有效期:90 天。

15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桐庐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的磋商、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磋商委托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公告

2.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磋商原则和程序

5.采购合同

6.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者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文件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

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4、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后的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修正其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后的时间同时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5、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

1.技术资信文件(均不含报价):

(1)企业自评分索引表(格式自拟);

(2)声明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类似项目的业绩资料复印件;

(6)团队人员经验;

(7)项目背景及理解程度;

(8)整体工作方案情况;

(9)服务方案;

(10)质量保证措施;

(11)进度保证措施;

(12)合理化建议;

(13)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等。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次报价为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要求完成的所有因完成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四)响应文件有效期

▲1、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推荐使用胶装订本。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分别密封封装响应文件,[参照《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见附件)的要求]在包装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等)、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响应文件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2)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提供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效的;

(6)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7)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0)磋商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不能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

(1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单位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供应商被视为串通磋商的

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磋商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

(4)供应商不提供、少提供样品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样品明显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磋商报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上限价的;

(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磋商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4.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条款的。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1.成交公示:采购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采购结果确认函交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采购结果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进行1个工作日的中标公示。

2.质疑:相关供应商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需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质疑处理:相关供应商提出质疑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在收到采购结果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5.采购结果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质疑的,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五、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拆封响应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磋商文件。迟到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会议。

3.磋商开始时,采购人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

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监管人员由采购单位依法派出。

4.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磋商信息。

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价格、实施方案、保障服务、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

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5.采购单位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逐项审核响应文件。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磋商顺序和方法

2.1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时间顺序进行。

2.2开展磋商,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2.3磋商小组可视情况与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可能涉及服务要求、价格、售后服务、合同草案,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2.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进行磋商。

4. 此次磋商价格部分不进行磋商,只接受一次报价。

5.磋商注意事项

1)磋商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及时解释和澄清响应文件相关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

2)评定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监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磋商供应商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

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责任。

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

七、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供应商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0分)

1.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

2.供应商的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预算(上限)价为人民币19.8万元。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二)技术资信分(90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业绩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十三五、十四五停车场发展规划的,每类得2分,累计最高得 6分;

注: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6分

2

团队人员经验

项目组成员中有编制过停车场发展规划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分

2

项目背景

及理解程

度

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和认识是否深刻、准确等情况,综合打分。(0-15分)

15分

3

整体工作

方案情况

现状简要分析。对现状掌握是否详细、分析是否透彻等,综合打分。(0-12分)

36分

项目的工作方法、主要思路和技术路线是否清晰、合理和可行,现场

调研及信息材料的获取是否科学、适合等,综合打分。(0-12分)

分析阐述项目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综合打分。(0-12分)

4

服务方案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实施计划的完整度、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服务承诺等综合打分。(0-10分)

10分

5

质量保证

措施

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承诺与本项目的匹配度进行综合打分。(0-7分)

7分

6

进度保证

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工作进度方案、进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0-7分)

7分

7

合理化建

议

根据供应商对停车场规划的若干建议和措施是否准确、深刻综合打分。(0-6分)

6分

(三) 技术资信分的计算

技术资信分的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第五章 采购合同

(具体文本以实际签署的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根据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1

桐庐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1项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项目服务期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采购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总金额的%共计 / 元计收,合同履行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支付方式

七.税

7.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采购成果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采购成果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逾期交付采购成果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成果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所交的成果技术标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成果,乙方愿意更换成果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成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4.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成果完成与交付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已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延期成果完成与交付的,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桐庐县。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磋商文件格式

1.所有磋商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供应商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技术资信(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技术资信(报价)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供应商应按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进行编制、装订、封装磋商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机构名称)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4.投标声明书

声 明 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5.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磋商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承诺以下内容:

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为。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开标之日起90天),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同意无条件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如果中标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有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无异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6.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

桐庐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小写:

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3.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年月日

6.企业业绩

序号

采购方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现联系人

备注、合同内容

……….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8.拟派本项目主要团队成员表

拟派本项目主要团队成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姓名

职位

持何种资格证件

发证时间

从事本工作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www.tonglu.gov.cn/art/2021/1/27/art_1229261014_3840086.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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