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21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招标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下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月19日 |
海宁市2021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1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招标(下称“本项目”)已嘉公运【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位于G525平杭线海宁段,计划对章桥、东庄桥两座桥梁维修加固设计(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设计),设计荷载:汽车-20级,挂-100。改造桥梁施工建安费约600万元(具体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及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
(2) 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后,设计人应在10天内对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3) 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4) 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1年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1月26日,下午13:00时止 ,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1月26日下午13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九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新冠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接收人:王女士,电话:15868872770。
5.5 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2021年1月26日下午12 时30分-13时00分止,递交地点:海宁市交通运输局9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担保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收款单位:海宁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账 号:733311018260002047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586号
海华嘉联华铭座6楼601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73-87289813 电 话:15868872770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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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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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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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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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 |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座中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工作。 |
注:1. 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1月1 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此表后须同时附①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等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和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本表全部要求的,予以认可。
5、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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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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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一座中桥及以上的桥梁勘察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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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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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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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
1 |
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除外)担任。 |
注: 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未出现姓名、任职或工程规模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2、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等)的复印件。
3、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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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信誉要求 |
|
第1标段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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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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