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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核心7号地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姜山镇核心7号地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姜山镇核心7号地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核心7号地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3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镇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49㎡,总建筑面积约47610㎡,其中住宅31400㎡,物业、社区等配套用房2210㎡,地下室14000㎡。

项目总投资:约28980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建安工程费约24449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标段划分:1标段。

服务期限: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2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3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工程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服务内容: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含局部精装修)、结构(含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设计)、机电(含给排水、电气、暖通、充电桩等)、太阳能光伏、消防、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含屋顶绿化)、绿色节能建筑、海绵城市、室外附属及管线综合、基坑支护、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和预算)、幕墙及钢结构设计、雨水收集、变配电、外立面泛光和景观照明等专业所涉及到的全部设计内容和燃气、供水、电力、电视、电话、网络等设计配合工作;日照分析、电子规整、技术指标复核;海绵城市、基坑支护、幕墙等专项设计的涉及方案评审;勘察设计配合、施工期间服务(包括到现场进行配合、解决有关问题和参加会议等)和甲方认为有必要的设计变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录入;

3.4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5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须完成录入;

3.7.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7.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7.5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日9时00分,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鄞州区姜山镇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20室

联系人:董成浩、戴太敏、沈鑫侃、潘萍霞

电话/传真:0574-87298907、5571743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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