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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镇石清线-蒲新村道路弃方工程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清江镇石清线-蒲新村道路弃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14: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清江镇石清线-蒲新村道路弃方工程

招标公告

清江镇石清线-蒲新村道路弃方工程土方方量共28064.47吨,经研究决定,土方进入清江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出让。

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在乐清市清江镇招投标中心(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清江镇区前路1号)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让标的

标的位置

标的挖方量(立方米)

标的密度

折合重量(吨)

清江镇石清线-蒲新村道路弃方工程

蒲新村

15591.37

1.8

28064.47

二、投标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不符合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现场踏勘方式:有意者自行实地踏勘。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1 年 1 月12日,上午9时 30分~11时30分;

2、报名地点:乐清市清江镇招投标中心(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清江镇区前路1号);

3、提交材料: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按本人手指印);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则需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300元,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投标人在招标结束前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若不符合条件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竞得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咨询。

咨询电话:13777735637联系人:王先生

招投标中心电话:620777

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清江镇招投标中心

2021年1月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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