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高桥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62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具体金额按相关文件比例划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61506.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766.71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714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621.71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9304.52万元。
招标控制价:69895422元。
计划工期:520日历天,且要求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验收通过,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室外附属市政及管线综合、绿化景观、室内装修、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提供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连续三个月申请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单位名称须一致;如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情形,按照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10条款执行)。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其资格预审不通过,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查询,如资格预审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后续申请人不再递补。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有限数量制;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11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不通过。
(备注:申请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申请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等。
5.3 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2日09时 30分,资格审查会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桥商会大厦A座
联 系 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934室
联 系 人:汪珍、孙丽琴
电 话:0574-87360849、15168193826
传 真:0574-8736089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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