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江北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NBITC-202020307
二、项目名称: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采购安全生产可视化监控管理平台,提供集卡驾驶人员行为主动识别预警和辅助驾驶的产品并安装、产品配套的移动数据流量、日常维保等。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项目30台及以上大型客、货车辆同类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及合同结算发票);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通过网上缴纳时请选择,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2020203076001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1:30,13:30-17:00。售价及方式:每份 500元人民币,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供应商购买标书前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的二维码。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 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年1月21日09:3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二),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 2021年1月21日09:30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太河北路69号
联系人:佘先生
电 话:0574-2769915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章清森、苏芸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330301617@qq.com
十二、其他事项: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投标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章清森
联系方式:0574-87322846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电子邮箱:330301617@qq.com;传真:0574-8732393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结束后,本条款作废。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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