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浦镇圩区防洪应急加固工程—滨湖村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夹浦镇圩区防洪应急加固工程—滨湖村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夹浦镇圩区防洪应急加固工程—滨湖村标段,已由长兴县水利局以长水发(2020)1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夹浦镇圩区防洪应急加固工程—滨湖村标段,工程所在地位于长兴县夹浦镇,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以及《导则》(2011.06),本工程属小(2)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滨湖村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它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工作内容为堤防加固加高、防洪墙工程、排涝站工程等。具体范围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工程招标范围:(1)堤防工程:本工程堤线环绕圩区外围设置,与建筑物连接,形成包围,以防洪水侵袭,堤防型式为土堤加高加固及新建防洪墙。
堤防总长1223.4m,其中北横港土堤加高加固487m,祥龙港新建防洪墙736.4m。
(2)排涝泵站:①新建5座排涝泵站,其中西园村河及鸭沙溪排涝站均配备1台200ZLD-3型轴流泵,配备Y132S-4电机,功率5.5KW,单泵设计流量0.11m3/s;东睦桥港及长壕排涝站均配备1台350ZLD-2B轴流泵,配备Y180L-6电机,功率15KW,单泵设计流量0.21m3/s;小港斗排涝站配备1台300ZLD-4轴流泵,配备Y160L-4电机,功率11KW,单泵设计流量0.18m3/s。
②改建1座排涝泵站,为西盛斗排涝站,改建内容为:重新浇筑电机层及更换水泵,配备1台250ZLD-4B轴流泵,配备Y132M-4电机,功率7.5KW,单泵设计流量0.14m3/s。
本标段工程施工概算投资约410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上发布。
7.温馨提示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地址:长兴县明珠路金荣大厦20楼2005室
联系人:/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电 话: 0572-6653358
传 真: / 传 真: /
备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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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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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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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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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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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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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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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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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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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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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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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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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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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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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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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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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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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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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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