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关于龙游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龙游县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LYSG2020-245-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一期)已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825-90-03-101657),招标人为龙游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西侧为规划西湖沿路,东侧为灵山江,北侧为太平东路,南侧为巨龙路。
2.2项目概况:龙游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一期),地块规划面积12425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708.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56157.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3551 平方米,其中新建改建建筑面积50301.39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5855.65平方米。整个片区建筑以二层为主。(具体内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2.3项目投资:建设工程费约82487.12万元,其中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建安工程费77887.12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的建设范围和内容内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组织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初步设计图纸的要求。
2.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酒店及龙商会馆(展览馆)工程为“钱江杯”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浙江省标化工地”。
2.6计划工期:8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直至通过联合验收、竣工备案并整体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
(4)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同时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
(5)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6)以上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7)企业及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浙江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企业最多允许三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超过三家以上的以投标保证金最早转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或最早购买投标保函的前三家有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然后方可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投标人下载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投标。
4.4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ztb.longyou.gov.cn)下载查阅。
4.5招标文件5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采用电子招标。
4.6初设、概算及初勘资料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CFKb40lS_nk2mKaGATJw
提取码:87vt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投标保证金支付必须登陆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委员会可认为该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或保函(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5.3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5.4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5.5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2)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5)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保证金支付状态,可以在支付完毕后一小时左右,在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中,业务管理,费用管理中查询。
出现提醒未尽情况,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蒋先生15068085526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现场相关注意事项
8.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进开标室如实做好登记。
8.2因本次项目投标现场需测量体温等相关事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早到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龙游县清廉路26号 |
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大厦306室 |
联系人:程虹 洪月凤 |
联系人:叶工 |
电话:13655700889/13867000990 |
电话:0570-7018388 |
2020年12月 1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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