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镇平塘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0日 |
东吴镇平塘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347
1. 招标条件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吴镇平塘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审批〔2020〕342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鄞州区东吴镇平塘村
建 设 规 模: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29亩。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整治约9665平方米,绿化提升约2300平方米,排水设施改造约1526米,停车场改造4处,以及建筑整治、弱电线路整治、景观节点改造等。
项 目 总 投资:1203.41万元
招 标 控 制价:9444546元 (不含线路整治部分9052382元,线路整治部分392164元)
计 划 工 期:24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提升、外立面改造、道路及排水整治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6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 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代理将通过微信群和不见面开标系统消息栏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6.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5室
联系人:苏婷婷、方玉忠
电 话:0574-87707752、13738410861
传 真:0574-8770775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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