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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水阁核心区块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丽水南城水阁核心区块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0 119号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 丽水南城水阁核心区块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0]138号,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及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块。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发展大厦、国际车城 15 幢综合楼外墙夜景灯光效果氛围营造、江泰国际广场外立面以夜景商业氛围效果营造为主,二手车城、升达金座、云阁苑、上尚广场、万侨大厦、华侨总部大厦等单体建筑及建筑群天地线、轮廓线氛围营造为主,以投光灯、洗墙灯布置为主,其中 LED 投光灯 188 套,LED 点光源 1446 套,LED 像素灯 14089米,LED 柔性线型灯 1442 套,LED 洗墙灯 1815 套,LED 线条灯 3623 米投光灯,控制系统 1 套,总功率约 264KW。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5年运行维护、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②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空调等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亮化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④运行维护: 运行维护期5年,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行、维护、修理、常规动画视频制作(每年不小于20条,每条不小于15秒,不包括拍摄)等。

⑤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评估、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流程办理报批的服务费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3 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确保发展大厦、国际车城15幢综合楼必须在2021年2月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4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②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④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1日9时0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1号商会大厦5楼 )。

5.3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话: 0578-2600818

联系人:王志杰

招标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 系 人:徐昳皙

联系电话:0578-260073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 系 人:林波军、沈丽君

联系电话: 0578-2121173、2172379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 2020年12月01日

公告发出时间:2020年12月0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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